紅網滾動新聞記者 劉穎長沙報道
  他在深圳工作,單身、成熟、擁有不錯的經濟實力,急切想成家。在世紀佳緣網站,他認識了38歲的她。而後為她一擲千金買豪宅。最後卻發現,對方根本不願和他結婚。傷心之下,他將她告上法庭。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有些愛情,一擲千金還不如好好瞭解。
  2013年7月,王鈞通過婚戀網站,認識了同為網站會員的李麗,雖然王鈞在深圳工作,而李麗卻在長沙,但這並未阻擋二人的愛情。2013年8月5日,二人確立戀愛關係後,開始了異地戀。
  從一審法院判決書上可以看到,在確認關係後,王鈞對女朋友在金錢上並不吝嗇,當年8月13日、9月9日、12月9日,分別以轉賬匯款方式向李麗的賬戶共計匯款轉入人民幣180萬元,9月14日,李麗在長沙一個樓盤買房,訂金8萬元也由王鈞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房產公司支付。2013年12月22日,李麗又在長沙簽下一份分期付款購買別墅的合約,首付及稅費等共123萬也由王鈞支付。
  王鈞回憶,自己雖然是在婚戀網站認識的李麗,但倆人第一次見面,互相都有比較好的印象。“當時是我來長沙見的她,我當時就說了自己是離異,希望能找個人成家。”王鈞說,認識不久後,李麗也表示希望能安定下來,雙方確實是打算結婚的。“在一起沒多久,她說結婚要有個新房才行,我說另外買一套,她說就用她正在還貸的那套就行。”王鈞表示,出於這個原因,自己第一次匯款40萬元給李麗,用來結清她那套房子的尾款,之後李麗又說有一套內部房,王鈞再次匯款20萬,第三次匯款,則是在12月。
  “我說結婚她必須辭職,她說她工作那麼多年,辭職以後沒有安全感,於是我說按她以後工作的年限算,損失的工資是可以給她的。”12月9日,王鈞向李麗匯款120萬元,作為“安全感”的一部分,但幾天后,倆人卻迎來了一次大危機。王鈞催著李麗辭職並和他結婚,卻在12月中旬李麗生日時發現對方既沒有辭職的意向,還和其他男性有來往,王鈞回到深圳後提出了分手。
  今年4月,一怒之下的王鈞將李麗告上了法院,要求對方返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感情破裂後原告要求返還財物的請求酌情予以支持,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情況來看,原告一共給付被告錢款180萬元,以及為被告付購房相關費用130萬餘元,因為由相關憑證法院予以認定,原告另外訴求的消費款及提交銀行消費明細並不能證明受益人為被告,因此不予認定。鑒於雙方曾經共同居住,在此期間被告確實存在大量支出,結合2013年12月2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條背景來看,法院認定該欠條是在雙方關係出現裂痕,對交往期間債權債務進行的整體結算,所以法院最終對欠條中載明的180萬予以支持,對原告其他請求不予支持。
  9月26日,一審法院判決李麗給付王鈞180萬元。王鈞已向長沙市中院提起上訴。
  庭審爭議 到底是彩禮還是贈予
  提出分手的同時,王鈞也表示了要李麗歸還之前從自己這裡獲得的財物。2013年12月26日,在雙方各自朋友的見證下,李麗向王鈞出具借條一份,載明“今借到王鈞1200000元,計劃2014年1月31日之前歸還,原借到王鈞60萬元,3至5年內還清。“而那套由王鈞支付了120多萬的首付、合同上寫著李麗名字的別墅,則商定辦理過戶手續,將房子變更到王鈞名下。但在這之後,王鈞並沒有收到李麗歸還的財物,雙方感情破裂,王鈞在2014年3月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以上錢款及實物,都是以結婚為目的給予的彩禮,要求李麗返還。
  但在法庭上,李麗的辯護律師則表示,這些錢款及實物,是王鈞向李麗做出的相關贈予,既然已經完成贈予達到目的後又請求撤銷贈予,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對被告也就是李麗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和名譽損失,而王鈞的贈予完全是男女雙方交往期間自願的互相贈予,不屬於婚約彩禮財產糾紛,相關贈予也未造成原告的生活困難。同時,即便原告是以結婚為目的向被告贈予財物,但因所附的“結婚條件”完全違反婚姻自由的強制規定,對其主張應該駁回。被告律師表示,借條是在原告逼迫下寫的應屬無效,即便有效,也表明原告對已經主動贈予被告財物的行為以現金方式做出了了結,即原告除180萬之外的錢款和財物不要求被告返還。
  法院最終認為,彩禮是按照習俗以訂婚或結婚為目的,一方向另一方給付禮金的行為,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是婚前附條件的贈予。本案中原、被告通過網絡認識後自由戀愛,原告是在與被告確立戀愛關係的前提下,多次向被告給付欠款以及為被告支付購房款,這種行為是在考慮到被告有可能成為其妻子的情況下做出的,因此對於原告的行為應當視作以締結婚姻為條件的贈予。
  專家說法 瞭解清楚了,才能找到合適的人
  長沙秋實教育咨詢中心主任、情感專家丹妮表示,王鈞作為有過一次婚姻經歷且事業小有成就的男性,年齡閱歷上來說應該都比較謹慎,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相信了李麗並且願意為她多次給付較大金額的財或物,應該說李麗在某些方面是讓王鈞覺得可靠的,比如正當體面的工作,見面談吐的素質等,同時也能滿足王鈞的情感需求或心理需求。雙方在見過面之後才確立關係,王鈞願意為李麗付出,並且希望能早點結婚,也體現一個男人對愛的渴望,漂泊久了想找尋一個歸宿。“網上相識或者說是婚戀網站配對成功,我覺得都是沒錯的,這是大家尋找另一半的一種渠道。”
  丹妮表示,網絡作為一段關係的開始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是希望共度一生,在確定對方就是另一半之前還是要回歸到日常生活中的多接觸、多瞭解,從多個渠道增加彼此的熟悉度,如果身處不同的城市,除了儘量多見面,也能通過網絡、電話等保持頻繁的聯繫,只有在瞭解的基礎上,才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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