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9歲的徐青(太平洋房屋化名)大學畢業後一直閑在家裡等吃喝,還將一名女網友帶回家同居。面對父母勸說,他稱父母有義務養自己。最近,被“啃老”長達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無奈將兒子訴至海澱法院,並申請強制執行趕獨生子出門。
  百般疼愛卻養出“啃老租房子”兒子
  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結婚,5年後兒子徐青出生。固態硬碟夫妻兩人對兒子百般疼愛。
  大學畢業後,徐青說找工作難,徐先生便把兒記憶體子安排到同學的公司。工作了3個月,徐青說工作沒意思,乾脆辭職不乾。儘管幫兒子聯繫過幾個工作單位,但徐青總推說:“沒意思,不想乾。”自己則閑在家裡睡覺、上網、要錢花。
  2013年,徐青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網友,他把女網友帶到家裡長期同居。徐先生和朱女士從教導兒子到開始斥責,最後雙方竟然升級到大打出手。徐青仍振振有詞地說外接式硬碟:“沒工作也有權利戀愛”、“作為父母,你們有義務養我。”
  父母將“啃老”獨生子告上法庭
  徐青大學畢業後在家做了7年“啃老族”,徐先生和朱女士將徐青訴至海澱法院,要求其限期騰房。
  海澱法院審理後判令徐青在判決生效後60日內搬出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的房子。但判決生效後,徐青仍拒不履行,仍舊繼續居住在父母家中。最近,被啃老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向海澱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徐青百般阻撓,對年邁的父母聲嘶力竭地嘶吼著:“你們就是想逼死我!”“我讓你們斷子絕孫!”京華時報(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說法

  父母沒義務養“啃老族”
  我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是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該案中,徐青已成年,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但因其拒絕勞動,不願自食其力,不符合法律意義上的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對“啃老族”沒有撫養義務。
  該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徐先生名下,屬於夫妻二人的財產,徐青作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強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內,故徐先生和朱女士可要求徐青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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